18-60周岁均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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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障您(下称“授权人”或“本人”)的合法权益,您应当阅读并遵守本授权书,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本授权书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减轻被授权人易鑫集团【 包含但不限于旗下上海畅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天津恒通嘉合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广州荣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等易鑫集团旗下融资租赁公司,以下简称为“融租公司”;新疆万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新疆万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序禄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序禄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易鑫集团旗下的科技公司,以下简称为“科技公司” 】责任或限制您权利的条款,其中免除或者减轻易鑫集团责任、限制您权利等重要条款已通过加粗形式提示您重点注意,请您在使用被授权人服务前,务必充分阅读本授权书所有内容,尤其是加粗部分。如您对本授权书内容有疑问,请您暂停后续操作,可通过本授权书所载方式联系被授权人,以便被授权人为您解答和说明。
授权书的生效:您将通过勾选确认的形式签署本授权,本授权书系授权人对被授权方做出的单方授权,效力具有独立性,不因其他合同的任何条款无效而失效。
联系方式:作为个人信息权利主体,您享有知情权、决定权、限制或拒绝他人对您的信息进行处理、查阅、复制权等法律规定的权利,如果您需行使前述权利或者您对本授权书存有任何疑问或建议的,您均可与被授权人客服联系(客服热线:4000598598,工作日9:00 - 18:00)。被授权人设立了信息安全管理委员会,您可通过发送邮件至指定邮箱phjrbxsglb@yxqiche.com与之联系,一般情况下,被授权人不超过十五个工作日或法律法规规定期限内将向您做出答复。
争议解决方式:若您与被授权人发生任何纠纷或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您同意将纠纷或争议 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本授权书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纠纷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不包括冲突法)。
【本人知悉】
(一)科技公司提供的服务:科技公司应本人申请为本人提供融资服务及产品咨询、融资机构推荐、融资材料收集与提供等服务(以下合称为“融资服务”)。
(二)科技公司可能向本人推荐的融资机构,包括易鑫集团旗下融租公司及易鑫集团合作的第三方金融机构(合作金融机构及联系方式详见“【合作金融机构清单】”,上述合作金融机构将根据业务实际发展情况有所增加或删减并在本网站更新)。如向本人提供融资的是易鑫集团旗下融租公司,其提供的是融资租赁产品;如是易鑫集团合作的第三方金融机构,其提供的融资产品将根据不同金融机构的性质、产品类型有所不同,如信用卡汽车分期、融资租赁、汽车贷款等。具体融资机构及融资产品,以最终实际提供为准。
本人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自愿、明确就本人【个人信息】的处理做出下述授权,并同意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本人授权】
一、处理目的
(一)主要目的:被授权人获悉本人的融资需求,并就本人的融资需求通过本人预留的联系方式与本人联系沟通,向本人推荐合适的融资产品。
(二)其他目的:在被授权人提供服务期间,被授权人可对本人授权提供的或依本人授权获取的信息进行统计、分析、整合,以便更好得向本人提供更多融资服务或向本人推广被授权人或其合作机构提供的其他相关产品/服务。
二、信息收集
(一)收集范围
为本人获得融资服务被授权人所必须收集的基本个人信息:本人姓名、所在省市、联系电话、手机验证码、拟融资车辆是否已办理抵押、拟融资车辆车牌号、拟融资车辆购车方式(全款,或分期已结清,或分期未结清)等。
本人知悉:本人有权拒绝提供上述基本个人信息,但如果本人拒绝提供将导致本人无法获得被授权人提供的融资服务。
被授权人为向本人推荐合适的融资产品可能需要向本人收集的其他个人信息:拟融资车辆购买时间、本人是否发生过贷款或信用卡逾期情况、本人的工作性质、本人负债情况、本人近半年流水情况等。
本人知悉:本人有权拒绝提供上述其他个人信息,但如果本人拒绝提供将可能导致被授权人无法向本人推荐适合本人的融资产品。
(二)收集方式
1、本人通过被授权人的APP移动端、网站、API接口、H5页面链接等留资页面填写本人基本个人信息的形式向被授权人提供
2、本人与被授权人通过电话、微信、站内信、短信等方式向被授权人提供;
3、合法且适宜的其他渠道。
三、信息使用
本人授权被授权人在为满足第一条处理目的时使用本人信息:
(一)获悉本人融资需求;
(二)与本人联系以为本人提供融资服务:
(三)向本人推荐适合本人的融资产品;
(四)根据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或其他经本人另行明确同意的用途。
四、信息共享
被授权人不得与被授权人以外的任何公司、组织和个人共享本人的个人信息,但以下情况除外:
(一)事先获得本人明确的同意或授权;
(二)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法律程序的要求、强制性的行政或司法要求所必须的情况下对外共享;
(三)只有共享本人的信息,才能实现被授权人向本人提供本人需要的服务与/或产品的核心功能
(四)与本人签署的相关协议(包括在线签署的电子协议以及相应的平台规则)或其他的法律文件约定所提供;
(五)与被授权人的关联方共享:且只可共享必要的个人信息,且受本授权书中所声明目的的约束。被授权人的关联方如要改变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将须再次征求本人的授权同意;
(六)被授权人应对获取本人有关信息的应用程序接口(API)、软件工具开发包(SDK)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测,并与其合作方约定严格的数据保护措施,令其按照本人的授权目的、服务条款、本授权书以及其他任何相关的保密和安全措施来处理本人信息。
五、信息披露
除所收集的个人信息是本人自行公开或其他合法途径、方式公开披露的信息外,被授权人应对本人的信息进行严格保密。被授权人仅可在以下情况下,且采取符合业界标准的安全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公开披露本人的个人信息:
(一)根据本人的需求,在本人明确同意的披露方式下披露本人所指定的个人信息;
(二)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强制性的行政执法或司法要求所必须提供本人个人信息的情况下,被授权人可依据所要求的个人信息类型和披露方式公开披露本人的个人信息。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当被授权人收到上述披露信息的请求时,应要求对方必须出具与之相应的法律文件,如传票或调查函。被授权人应对所有的请求进行慎重的审查,以确保其具备合法依据。
六、信息转让
被授权人不得将本人的个人信息转让给任何公司、组织和个人,但以下情况除外:
(一)事先获得本人明确的同意或授权;
(二)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法律程序的要求、强制性的行政或司法要求所必须的情况进行转让;
(三)根据法律法规或商业惯例,在涉及合并、收购、资产转让或类似的交易时,如涉及到个人信息转让,被授权人应要求新的持有本人个人信息的公司、组织继续受本授权书的约束,否则,该公司、组织应重新向本人征求授权同意。
七、信息存储
除非法律法规另有约定的,本授权期限为本人作出本授权之日起至本人在被授权人和/或其合作机构处所有业务终结之日起满5年止或法律法规要求的更长期限。
八、广告营销
本人同意接受被授权人根据本人提供的联系方式,通过短信、电话、站内信、PUSH通知或本人同意的其他方式联系本人,向本人推荐本人可能感兴趣的商品促销或其他相关商业信息。如果本人不愿意接受此类信息,本人有权通过被授权人提供的退订功能或通过客服热线进行退订。
九、信息管理
(一)修改权:被授权人根据本授权采集、使用、保管本人个人信息期间,本人发现相关个人信息不准确或者不完整的,有权请求被授权人更正、补充;
(二)撤回、删除权:当本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约定的撤回或删除条件时,被授权人应当将按照法律规定或本人要求撤回或删除本人授权的相关个人信息,但如果相关个人信息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存期限未届满或其他依法不适宜的情形,被授权人将停止除储存和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之外的处理。